◎记者 白丽斐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试点成熟、成效显著、风险可控的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其中,4条复制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43条复制推广到全国。
在国务院新闻办7月4日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上海市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成效及复制推广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商务部坚持“由易到难、梯次推进,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压茬推进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试点方面的工作。“压茬”就是干完一批、复制一批同时再研究一批。
“下一步,商务部还将与各地方、各部门一起,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验。”唐文弘说,将开展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大力度试点。
唐文弘介绍,密切跟踪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演进的趋势,进一步主动拓展试点对接范围,围绕促进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的发展,试点一批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创新举措。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更多领域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促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聚焦人工智能、科技金融等前沿领域开展制度创新,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样板。
“同时,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际规则要求、国内改革需求和经营主体诉求,研究推进新一批试点试验,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探索更多‘从0到1’的制度突破,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为国家‘试制度、探新路、测压力’的作用。”唐文弘说。
将形成更多“上海经验”和“上海做法”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伟表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印发以来,上海市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和各相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着眼服务国家大局,着眼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压力测试,着眼统筹开放和安全,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推动80条试点措施的落地见效。
吴伟介绍,试点措施成效主要体现为“四个进一步”: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提升、数字贸易创新进一步提速、“边境后”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制度型开放红利进一步释放。未来上海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持续释放制度创新红利,形成更多“上海经验”和“上海做法”。同时,在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与各地一道做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
吴伟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依托上海数字贸易蓬勃发展的优势,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围绕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推进数字技术应用、扩大数据开放共享等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先行先试。
“总的来说,通过规则对接,上海数字贸易发展的活力也进一步增强,2024年上海数字贸易进出口达到1095.3亿美元,同比增长4.9%,规模占全国的30.1%。”吴伟说,上海将进一步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创新数据转型路径,提升数字赋能效果,做好数字支撑服务,进一步促进数字贸易及数字经济发展。
支持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等措施推广到相关自贸试验区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负责人纪敏表示,上海作为我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在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金融领域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继续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推动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纪敏说,一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深化金融开放创新。另一方面,要加大“上海经验”的复制推广力度,支持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等措施推广到相关自贸试验区,将优化电子支付服务等措施推广到全国。
责任编辑:江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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